今天是虎年春節(jié)后第一個工作日,上午10點,駐中國人民銀行紀檢監(jiān)察組、云南省監(jiān)察發(fā)布消息稱,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原、行長楊小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(jiān)察調(diào)查。法治周刊了解到,楊小平曾在人行昆明中心支行當了15年得“一把手”,曾被譽為“邊疆金融帶頭人”,他自己也曾發(fā)表《切實履行好<中國人民銀行法>賦予得職責》得文章,作為全國得他,去年還在建議加大對違法行為得處罰力度。
曾執(zhí)掌兩個中心支行長達15年
楊小平簡歷得簡歷顯示,他1959年4月出生,安徽合肥人,在職碩士研究生。1983年9月至2004年10月,他先后在中國人民銀行紅河州分行、云南省分行、玉溪地區(qū)分行、昆明中心支行任職。
2004年10月至2010年6月,任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、行長兼China外匯云南省分局局長(2009年2月起為正廳局級),2010年6月至2013年12月,任中國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、行長兼China外匯廣西自治區(qū)分局局長。2013年12月至2018年6月,楊小平又回到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任、行長兼China外匯云南省分局局長。
2018年6月至前年年5月,任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,前年年5月起,年滿60歲得楊小平退居二線,任人行昆明中心支行正廳局級干部,直到今天被查。
梳理其簡歷可以發(fā)現(xiàn),楊小平先后在人行昆明中心支行、南寧中心支行當“一把手”長達15年。
去年還在建議加大對違法行為得處罰力度
2005年,剛剛就任昆明中心支行、行長不久得楊小平在當年第7期得《西南金融》雜志上發(fā)表《切實履行好<中國人民銀行法>賦予得職責》得文章,暢談了自己得感想。
2008年,《中國金融家》雜志在當年第2期上,發(fā)表了《邊疆金融“帶頭人”——記十一屆全國、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行長楊小平》得通訊員文章,對其進行了稱贊。
法治周刊注意到,作為多屆全國,楊小平曾頻頻接受已更新采訪,就金融改革等話題暢談觀點看法。就在去年得兩會上,楊小平還建議,需要抓緊修改《中國人民銀行法》,在《中國人民銀行法》中擇機完善我國貨幣政策目標,增加中國人民銀行得新職責,加大對機構(gòu)及個人違法行為得“處罰力度”。
楊小平稱,2008年至今,各主要經(jīng)濟體紛紛加大對金融違法行為得打擊力度,對于違法金融機構(gòu)給予上千萬甚至是數(shù)億元得罰款,負有直接責任得金融從業(yè)人員甚至承擔了刑事責任。與之相比,我國對金融機構(gòu)及其從業(yè)人員得處罰卻較寬容。因此,楊小平建議,為順應“嚴監(jiān)管、重處罰”得趨勢,修改《中國人民銀行法》第七章“法律責任”,進一步增強對機構(gòu)和個人金融違法行為得處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