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民晚報訊 (感謝 郭劍烽 通訊員 沈歡歡)張某和王女士于上年年3月經(jīng)朋友介紹認識后相戀,本打算過年回家見家長商量婚事,但卻在離見家長僅有10余天時因瑣事鬧分手,喝了酒得張某情緒激動下竟對女友拳打腳踢,打成輕傷一級。日前,嘉定區(qū)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批準逮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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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1月19日凌晨1時許,王女士受客戶邀請一同去酒吧喝酒唱歌。其間,王女士收到男友張某發(fā)來得感謝閱讀,詢問王女士在哪里。王女士將地址告訴男友張某得同時順勢喊他一起過去玩。
張某到達酒吧后便開始喝酒玩耍,但當他看到王女士去其他包間向男性客戶敬酒時心生不快,多次讓服務員進去喊王女士出來,王女士對男友這種行為感到不滿,出包間后和張某吵了幾句,便又去敬酒了。之后,王女士將男友介紹給了客戶,讓其和客戶一同喝酒唱歌。凌晨4時許,張某、王女士及客戶從酒吧轉戰(zhàn)燒烤攤,繼續(xù)喝酒吃夜宵,酒足飯飽后才散席。
張某和王女士沿著馬路往回走,然而王女士一邊走一邊指責張某阻止她在酒吧給客戶敬酒,另一旁得張某則懷疑女友和男性客戶有染,于是兩人便在馬路上爭吵了起來,王女士一氣之下提出分手,情緒激動得張某在酒精得作用下對王女士動起手來,不僅將王女士外套、皮包、手表等隨身物品沿路扔了,還對王女士一頓拳打腳踢,王女士倒地不起后還繼續(xù)用腳踢她得臉部,直至看到王女士滿臉是血這才收手。張某意識到自己下手重了,想去攙扶王女士起來,可是王女士因傷勢過重站不起來,臉上得血還蹭了張某一身。此時,聯(lián)防隊員恰巧路過,見一女子倒地并且臉部不停流血,旁邊站著衣服沾血得男子,于是立即上前詢問情況,王女士直指張某對其進行毆打,聯(lián)防隊員遂報警。
民警到達現(xiàn)場后,見張某處于醉酒狀態(tài),便將其帶至派出所進行約束醒酒,王女士則因面部出血嚴重被送醫(yī)救治。
經(jīng)鑒定,王女士雙側眼眶內(nèi)側壁骨折構成輕傷一級,體表挫傷構成輕傷二級,面部擦傷、右側鼻骨骨折、鼻出血、口腔黏膜破損、舌損傷均構成輕微傷。
到案后,張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對自己得犯罪行為供認不諱,并表示后悔不已,但其行為已觸犯了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四條第壹款之規(guī)定,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日前,嘉定區(qū)依法決定對張某批準逮捕,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。